網課下的版權知識 

文: 教育傳媒

教育資訊 教育專業 專家分享 教育傳媒 版權知識 網課版權 版權協會 教學新常態

 

  「網課」成為教學新常態,為了維持學生的學習進度,老師透過視像系統與學生互動上課,當老師都忙於應付網課的時候,學校應及早完善網課的版權細節,避免誤墮法律陷阱,日後產生不必要的版權爭議。

 

  香港書刊版權授權協會主席黄燕如博士提及,很多人都不明白版權法保護的範圍是什麼,因此在使用版權物時容易引起誤會。她指出,簡單而言,版權是賦予原創作品擁有人的權利,包括文學、戲劇、音樂及藝術作品、電影、電視廣播節目,以及在互聯網向公眾人士發放的作品,「版權法保護意念的表現形式或有關的製成品,而並非意念本身。」

 

  至於老師作為僱員期間的作品,除非勞資雙方另有協議,否則學校作為僱主是版權的第一擁有人。換言之,老師製作的作品,其版權全屬學校所有。比方說,課堂上傳授的知識,一般是不受版權保護的,但老師講課的「表達方式」內容,則會受到版權保護。尤其在學校進行網上授課的情況下,有學校會把網課中老師傳授知識的過程錄影下來,原意是讓學生能夠隨時重溫課堂內容,而這節網課的錄影,是會受到版權法例所保護的。

 

 在釐清版權誰屬之後,黄燕如也建議學校可在網課的「適當位置」上,用文字標明影片或錄音的版權聲明,例如在學校發放的網課通告裏註明,又或者在網課平台介面、影片註腳等地方列出版權聲明,避免不懂版權法例的學生,把網課內容上載到社交媒體對外分享,造成不必要的混亂,即使有其他人把影片公開或出售,學校仍能根據聲明內容作出相應的法律維權行動,以保障學校和老師雙方的知識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