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社工與心理輔導員的分別

文: 教育傳媒

專家分享 教育傳媒 學校社工 心理輔導員 財政預算案 一校一社工 一校兩社工

【《教育專業》月刊】現時中小學的校本輔導及支援服務中,存在不同的專業:教育心理學家、輔導教師、註冊社工、心理輔導員及言語治療師等。而其中最被社會人士甚至校內人員混淆的,是註冊社工和心理輔導員的職能。誠然,心理輔導員(下稱輔導員)或社工在學校中所擔當的工作確有重疊之處,但當我們細看兩個專業的學位訓練內容及其專業服務重點,便能從中窺視兩個專業本質上的不同及職能上的分野。

學校服務重點有別

社工在大學時主要修讀社會系統的知識(如社會政策、社會福利及社區工作等)及實踐。因此,社工擅長從社會系統的角度分析學童的群性發展需要、外在環境對學童的影響等,進而為所關注的學童,尋找適切的社區資源,以改變學生的外在環境,支援學生當下的需要;而輔導員專修心理學(如學習心理病理學、生理心理學、發展心理學等)及輔導理論與實踐,擅以心理學角度作為基礎,了解及觀察每個個案學童的心理及個人成長發展需要,從而疏導學生抑壓的內在情緒、協助學生克服在成長中出現的各項適應困難,幫助受助者與自己的內心對話,達致心理素質的提升。

社工政策的衝擊

過去十年,社會迅速發展,家庭系統崩解,亞健康狀況的學童數目與日俱增,為了關顧學童的精神健康及成長需要,不少學校都運用額外的資源聘請社工和輔導員以惠學童的全人成長。2018年香港教育局推出「一校一社工」政策,政策本意是為每所中小學常設一個社工職位以確保每所學校都有一位社工專責關顧該校學童的全人成長,惟政策推出後卻引來各方的批評。

2019年《財政預算案》內更提出「一校兩社工」的政策,而事實上現時在學校擔當支援學生心理及社群發展的工作並非由一、兩個人來擔當的,乃是由一組包括註冊社工、心理輔導員及學生輔導教師的專業工作人員來協作和分擔,而學生輔導教師往往就擔當了這專責小組的統籌。政策完全落實後,學校不再設輔導教師一職,取而代之的則是社工,一組人的協作也化為兩個人的專項工作。先不談現職輔導教師需捨棄多年積累的學校輔導統籌經驗重拾教鞭,單是企求社工以二人之力取代一組的工作量已是一項「不可能的任務」。

其次,來自「社工」這個專業名詞,以及相關執行這職位的條件。因為要聘的是「社工」,學校作為公營機構當然會按聘用條件和相關要求聘請社工專才。以往一直被視為與社工同工的輔導員,當然不會也不可能被視作社工,那麽學校本來的跨專業輔導與支援工作勢將以社工為專為大。社工因其專業培訓以關顧學童群性發展,從宏觀的角度嘗試改變學生的外在環境,尋找適切的社區資源,支援學生的需要,而在處理學童心理困難,提升學童心理素質卻並非社工專業訓練的重點,當然也不會是他們服務的強項了。

從學生全人發展的需要而言,良好的成長環境和健康的心理素質兩者皆不可偏廢,故而「一校兩社工」政策在構思想上未及全面關顧學生全人發展的外部環境和內在心理的整體需求,在實際運作上也忽略了現時學校在輔導和支援工作的隊工和協作狀況。筆者建議正視當前的學校狀況,給予學校適切的財政資源和使用彈性,讓學校按校本校情需要聘請和組織其適切的輔導支援隊伍,全面照顧學生以至教師的身心健康。

亞洲輔導心理學會註冊臨床督導、中文大學教育輔導及諮詢(特殊教育) 碩士、中文大學教育行政碩士。